1月11日,吳謝宇死刑復核辯護律師鄭曉靜向南都記者表示,目前其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不核準吳謝宇死刑的法律意見,接下來辦案法官還需要對案件進行討論后再做是否核準死刑的決定。同時,鄭曉靜向南都記者表示,“最高法表示春節后會進行回應?!?/p>
“吳謝宇弒母案”二審。
據了解,辯護律師在提交的《對吳謝宇不核準死刑的法律意見》中認為,“該案是家庭悲劇、社會悲劇、教育悲劇”。意見中稱,目前吳謝宇已認罪悔罪,對9年前即2015年7月10日殺母行為深感后悔,經常自責,表示把全部繼承房產賠償給外婆、舅舅、姨,希望活著贖罪,做有益于社會的人?!傲b押近5年來,在福州第一看守所干警教育下,他已改造,已重新做人,不再有嚴重社會危害性,不必執行死刑,懇請不核準死刑?!?/p>
意見中還稱,案發時吳謝宇“精神崩潰,不能完全辨認行為的意義、性質、作用和后果”。
鄭曉靜介紹,二審宣判后,她在2023年11月11日曾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吳謝宇。吳謝宇在看守所里的精神狀況比較穩定,求生欲望很強,希望能活著贖罪。吳謝宇表示,如果能活著,不管到哪里,都會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。在看守所里,吳謝宇還給外婆、舅舅、阿姨等人寫了道歉信,表示自己“確實做錯了,很后悔”。
南都此前報道,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以故意殺人罪、詐騙罪、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并罰,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。宣判后,吳謝宇提出上訴。2023年5月19日,吳謝宇故意殺人、詐騙、買賣身份證件案二審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
2023年5月30日上午,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、詐騙、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南都記者從福建高院獲悉,該院認為,綜合全案證據,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。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定罪準確,量刑適當。
采寫:南都記者 彭雨欣 實習生 王晗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責任編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