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早上起來,看到一條新聞,嚇了一跳。
標題是這樣的:《重磅!教師不再是“鐵飯碗”!中小學“教師退出機制”,政策真的來啦!》
不知道誰總是對教師這個職業的穩定性不滿意,反正打破教師“鐵飯碗”的說法過些日子就要有一次。
這一次是咋回事,我仔細看了一下,發現原來是在北京市豐臺區出臺了一個《關于推進豐臺區中小學教師“區管校聘”管理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討論稿)。
豐臺區教委副主任翟洪臣在解讀時提到:“要打破‘鐵飯碗’觀念”,《措施》提出要建立教師退出機制,學校加強對教師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結果運用,對于教師聘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聘期結束后學??刹辉倮m聘,或降低崗位等級、調整崗位聘用。對于不服從組織安排或者安排到新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,學??砂匆幎ǔ绦蚪獬赣煤贤?。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,不得再從事教學工作崗位。
不知道對這個新聞做評論的人是不是不太懂得相關的規定,其實類似的要求一直就有。
比如2013年開始實施的《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》就明確規定,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,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。
而定期注冊不合格的條件之一,就是“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(含兩年)年度考核不合格”。
對于教師來說,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是一道紅線,很多地區都有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的規定。
不過,一位教師連續兩年的年度考核不合格,這其實是非常罕見的。
說實話,筆者當了幾十年教師,還沒有發現身邊哪位教師平白無故考核不合格。
只要老師不犯特別大的錯誤,比如嚴重違反師德師風,比如違法亂紀,一般情況下只要是在學校正常履職的教師,不會考核不合格。
所以,教師退出機制雖然一直存在,但和打破“鐵飯碗”還不能劃上等號。
只有“不合格”了,而且還得連續兩年“不合格”才有解除聘用合同的可能,這樣的職業不就是“鐵飯碗”么!
當然,一說起打破教師“鐵飯碗”,就有人攀比公務員,說先從公務員開始。
其實公務員的退出規定比教師的還明確,在《公務員法》里就明明白白地寫著。
該法的第八十八條規定,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予以辭退,其中第一條就是“在年度考核中,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”。
其實和教師一樣,正常履職的公務員,也極少有人年度考核被確定為“不稱職”,更不用說連續兩年。
所以在現實生活中,除了犯了嚴重錯誤或真的在單位里啥也不干,被辭退的公務員其實很少。
個人理解,豐臺區教委副主任說的“要打破‘鐵飯碗’觀念”,重點在“觀念”兩個字。
由于一些教師的心里有“鐵飯碗”的觀念,以為自己不管怎么做飯碗都能保住,所以敲一下警鐘,告訴這些教師“鐵飯碗”也有拿掉的可能。
但這樣說,并不是想把所有教師的“鐵飯碗”打破。
總的來說,公辦學校的教師和公務員一樣,職業穩定性還是蠻高的。
教師也罷,公務員也罷,其退出機制是為了少數不合格者,而不是大多數人。
對于不合格的教師,對于嚴重違反師德甚至違法亂紀的教師,當然要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。
但對于遵紀守法,努力工作,服從組織安排的合格教師,飯碗其實一直是穩穩的。
明珠絮語(ID:tsliuchanghai),以教師和家長的雙重視角看教育,解答青少年和家長的教育困惑。新書《為自己讀書》正在當當、京東、天貓等平臺熱賣中!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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